本网南通讯:118日下午,南通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2009年全市法院审理或执行的10大典型案例。

据该院新闻发言人陈向东介绍,20073月至12月间,申东兰、赵玉侠、高彪、佘永红等四人在如皋、通州及泰兴等地依次“接力”,销售假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病疫苗牟取暴利。有关病患者在使用涉案假人血白蛋白后,出现发热、畏寒甚至休克等不良反应,其中多名被害人经鉴定构成重伤,个别被害人因此死亡。200972,南通中院一审对上述四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和有期徒刑十四年。该案作为江苏十大假药案之一直接由公安部督办,结案后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法院大要案会议上被通报肯定。

20066月至200710月间,原南通开发区小海镇企业家施方达,以月息1.5%24%不等的高利率为诱饵,提供虚假担保,先后非法集资6161.3万元;并通过虚构购销合同、提供虚假报表等手段骗取金融机构为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兑现1590万元,转为逾期贷款未予归还。一年多时间内共骗取人民币7700余万元,其中6100多万元“血本无归”。200998,南通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施方达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另外8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南通“百乐门”强制执行案、如皋30万居民饮用水安全案、83名赴罗马尼亚农民工中介费案、如东114家农户产品责任纠纷案、海安32个购房户保温材料质量争议赔偿案、海门马良重大涉黑案、国家信访局挂号的重点上访案和通州40户棉农售棉款案。

这次发布的南通法院系统10大典型案例多数涉及与百姓生活、生计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具有案件标的大、社会影响大、审理难度大等特点,全市两级法院克服种种困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南通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