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近日,苏州金阊区法院在交通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公交女司机在斑马线撞死七旬老人的交通肇事案,原苏州巴士公交公司女司机蔡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起案件是苏州法院系统成立交通巡回法庭以来,首起宣判的刑事案件,这标志着苏州交通巡回法庭审理案件的类型已经扩展至刑事案件领域。今后,通过刑事案件的审理,巡回法庭将在更大程度上起到法制宣传教育作用。

今年718日下午325分左右,苏州巴士公交公司司机蔡某驾驶公交大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广济路新民桥段,在下桥坡过程中将车辆挂至空挡滑行,遇一名由东向西走在斑马线上横穿马路的七旬老人于某,蔡某在制动过程中其车车头部将老人撞倒在地,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蔡某采取措施不及时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事后,蔡某及所属公交公司与受害人家属方面积极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并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认为,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到蔡某有自首情节,并与死者家属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且其本人具备社区监管条件,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