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201017,江苏省无锡滨湖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户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0910223时许,工地值班员巡逻时发现2台热水器被盗,经四处寻找小偷,发现有4名男子将热水器运出工地。至次日零时许,值班员又发现其中两名嫌疑人返回工地,于是将其中一嫌疑人户某抓获,另一嫌疑人去向不明。后报警,民警将户某传唤至派出所,户某如实讲述了他们的犯罪行为。前一天装修中的楼内一热水器被盗,这给朱某某(另案处理)点启发,偷热水器带回家用用。朱某某与户某、朱某(另案处理)三人逛街回来后,经合谋,晚上一起盗窃热水器,由户某放风,朱某、朱某某负责偷。三人潜入正在装修的楼内,将办公室卫生间的2台阿里斯顿牌AM60SH2.OER3型电热水器卸下后窃走,价值计4100元。窃后,户某在前面领路,朱某某和朱某分别一人扛一个热水器出去,后来又叫来不知情的一同事帮忙负责搬到出租车上运出工地了。户某和同事回到工地,就被工地值班员拦了下来报警了。

法院审理认为:户某结伙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户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介绍,工地盗窃事件频频发生,除了要加强巡逻值班外,更重要的是要切实提高工人自身修养,不拿公家一砖一瓦,不取群众一分一厘,做到公私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