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机与他人发生争执 抓伤对方被拘五个月
作者:顾永祥 蒋广新 发布时间:2010-01-13 浏览次数:457
本网无锡讯:已年过半百的河南省内黄县货车驾驶员陈某,已有2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一直在无锡某配载部做货运生意,平时与其他货运驾驶员的关系处得也不错。当然有时也为了多拉货,多赚钱也会为货运生意发生一些纠纷。老司机陈某就是在一次货运生意与他人发生争执、扭打,把对方左侧阴囊抓伤,结果被锡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某在犯罪以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理,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并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且被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据此,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