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112,江苏省淮安市中级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努力为2010年淮安市十大类650个重点项目提供法律保障。

2010年,淮安市将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市建设投入力度,提出了“东扩南连,三城合一,五区联动”的发展思路,累计投资近400个亿,具体实施十大类650个重点项目。淮安市中院党组通过认真学习淮安市第五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快苏北重点城市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对淮安长远发展的定位,也是淮安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和重要内容。全市法院要始终牢记建设者、捍卫者的历史,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意见》指出,要坚持公正司法与快捷高效相统一,保证不因司法延误而影响中心城市建设;坚持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心城市建设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相统一,保证不因司法不公而损害群众利益;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保证不因法院工作处置不力而影响社会稳定;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相统一,确保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依法、公正、高效。一是依法受理涉及中心城市建设的各类案件。对于农民工追索工资等符合救助条件对象起诉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一律免交或缓交诉讼费。二是严厉打击破坏中心城市建设的犯罪活动。三是妥善审理涉及中心城市建设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四是依法支持中心城市建设中的合法行政行为。五是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六是正确适用先予执行措施。七是慎重适用先予执行和诉讼保全措施。八是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意见》强调,中院领导和县区法院领导要建立重点项目挂钩制度,主动公布联系方式,定期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走访,主动开展法律咨询、赠送风险提示书等活动;主动参与政府有关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工作,进行法律论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要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中心城市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在涉及中心城市纠纷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向政府和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帮助完善制度、规范执法、依法行政;针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动向,及时向有关方面发出预警,以便做好应对准备;要加强司法建议发送后的跟踪与反馈工作,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