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法院立足“四个方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作者:丁萧 发布时间:2010-01-12 浏览次数:438
本网苏州讯:近年来,苏州相城法院结合自身建设发展实际,着眼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四个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院文化建设,有效增强了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和团队凝聚力,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建设物质文化,促进审判工作
一是营造尚法氛围。将审判大楼与办公楼之间的法官通道打造成文化长廊,集中摆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等主题展板,使长廊成为一个“传承法院文化,弘扬法院精神,规范司法行为”的教育场所,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干警的人文素养。
二是营造和谐氛围。审判场所的建设以方便当事人诉讼、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为导向。调解室墙上布置了温馨提示语,茶杯上作出“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公开承诺,用视觉美感提升法官的公信力,引导当事人冷静思维,弱化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心理。
三是营造温馨氛围。做好硬件设施建设,配备乒乓球室、健身房等文体设施,建立了图书阅览室,组建了法官合唱团、舞蹈队。做好物质上的保障,从经费上予以倾斜,鼓励和支持干警开展各类文体活动,陶冶干警情操,净化干警心灵。
二、建设精神文化,带动队伍建设
一是树立高远目标。在进入全市法院第一方阵后,院党组将“在全国法院系统整体工作和单项工作中争先创优”确定为法院的长远奋斗目标,并具体化为“建一流法院、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抓一流服务、树一流形象”。同时,积极引导树立“有为才有位”的理念,激发干警勇争一流、永不言弃的斗志。
二是树立法院精神。结合为民司法理念和本地地域人情,提炼出“锐气、大气、正气、和气”的组织精神和“法正风清、润泽民生”的品牌内涵,全力打造出 “法润民心”司法服务品牌。通过品牌建设和广泛宣传,强化了干警对“公正、高效、文明、廉洁”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提升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
三是树立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向陈燕萍等全国法官楷模和吴大观等先进人物的学习活动,并在法院内部树立以“桥梁调解法”著称的市十佳法官王三男、本院“攻坚手”黄伟丰等先进典型。在LED显示屏上设立“审判业绩排行榜”,在部门设立“廉洁司法示范庭”、“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等示范点,全院上下形成了争先创优、奋勇拼搏的精神氛围。
三、建设行为文化,打造为民服务
一是打造“爱民型”法院。建立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专配导诉员,方便群众诉讼。开辟立案、审判、执行绿色通道,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尤其关爱外来民工和残疾人、孤寡老人,积极开展执行救助。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开展巡回审判和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二是打造“亲民型”法院。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与苏州电视台、江苏法制报、苏州日报、江苏法院网等主流媒体良性互动,以电视、报纸、网络为载体及时反映法院工作动态,为人民群众提供深入了解法院的渠道,争取各界支持。搭建与群众的互动平台,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拉近与群众距离。
三是打造“学习型”法院。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专家学者到法院讲学授课,帮助干警及时更新理论知识和实务知识。定期举办“法官论坛”,鼓励同一庭室的法官就疑难案件广泛开展讨论。鼓励每名审判员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文章,着力培养知识型、专家型、复合型优秀法官。我院多名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分别获得省、市级奖项。
四、建设制度文化,规范法院管理
一是强化制度管理,建设“规范”文化。以“实用”和“系统”为原则,对建院九年来的制度逐一进行疏理,形成涵盖法院建设各个方面共5编92项的制度汇编。鼓励干警大胆参与,广泛讨论,在实践中不断修正,使各项制度既有约束力又更为人性化,各项制度逐步转化为干警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建设“他律”文化。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和作风巡查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干警业外活动的进行严密监督。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法官分级考核和“问责”制度,构建客观公正科学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实现考评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渲染廉政氛围,建设“自律”文化。将廉政建设的地点拓展到庭审现场、“沙家浜”革命历史博物馆和警示教育基地;将廉政建设的方式扩展为读书思廉、文化倡廉、家庭助廉;将廉政监督手段增加为签订“一岗双责”责任状、建立廉政档案、设立举报箱、公布公众监督电话,通过正向引导与反向警示相结合,教育干警算清廉政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