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家住南通的施某已经退休4年了,原本可以在家享受晚年的安逸时光,但是,他在退休之前所犯下的罪行还是案发了。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施某因在南通港闸区建设局党组书记任上受贿11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六万元。

施某,1949年8月19日出生,200110月,他被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任命为区建设局、环保局副局长、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副经理,20032月,施某又被任命为港闸区建设局(环保局)党组书记,在单位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劳动人事、财务、下属单位及建筑工程管理科,直至200511月从岗位上退休。据检察机关指控,施某犯罪主要在2003年至2005年期间,他利用担任南通市港闸区建设局党组书记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8000归案后施某主动退清了全部赃款。

在任上的时候,施刚也比较忐忑,经常睡不好、吃不好,寝食难安,生怕东窗事发,但是办完退休手续后,他暗暗松了一口气,以为这下子没事了,于是过起了安逸的退休生活。但是,检察机关还是渐渐发现了施某的违法问题,并对其以受贿罪提起公诉,眼看着自己身陷囹圄,他才幡然醒悟,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