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2009年北塘法院黄巷法庭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半数以上都与亲属干预有关,干扰了法庭秩序,也影响当事人独立阐述自己的主张,也给调解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题。针对此类案件,审判人员从实际情况出发不断调整工作策略,变消极影响为积极因素,提高离婚案件处理效果。

疏导亲属参与意见。离婚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及财产权利,亲属表态可以解除当事人后顾之忧。审判人员在开庭前后的适当时机,耐心让其表达意思,当事人及亲属宣泄完毕归于平静之后,大都会对审判人员有信任感,减少与法庭的抵触情绪和对立,便于审判人员做工作。

邀请亲属参加调解。对愿意参加调解的亲属邀请其旁听,当事人可以随时征求亲属意见,亲属有何不理解的地方,也可当场立即告知,从而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误解,提高了调解结案的概率。

有的放矢的引导发表意见。调解中适时的、有目的地引导亲属讲一些以前家庭中的动情之事来平静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甚至进行适当的自我批评,这样获得对方当事人的最大限度的谅解,为顺利结案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