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工帮出的债务
作者:万小永 发布时间:2009-12-08 浏览次数:607
本网徐州讯:自己好心开喜事上租赁来的车帮新郎送人,结果轿车翻沟里损毁报废,新婚之夜新郎在医院里焦灼度过。是开车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还是新郎应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徐州市铜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了这样一起帮工帮出的财产损害案件。
一、喜事租车,长脸面
二、同学情长,喝喜酒
李晓平时都是太阳晒屁股才起,2月8号这天起的特别早。今天是好同学刘川的大喜之日,从小学到高中两人就未分开过。因刘川结婚的事,早早的两人就约好了到时李晓帮助新郎官照顾亲朋好友。所以李晓起早要去刘川家。李晓的未婚妻小闻也要和李晓一起去,拗不过小闻的央求,李晓便和未婚妻小闻一起去了刘川家。到了地方,见到了许多同学免不了虚寒问暖一番,喜酒自然也是少不了多喝一些,虽常言说喜酒不醉人,但是喝多了还是要醉的。同学张嘉最后还是喝多了。
三、好心帮忙,出车祸
同学在一起喝酒,刘川一边高兴,毕竟是喜事,让客人带点酒意也是事主的心意,但是一边担心路远的同学张嘉怎么回家,新媳妇的一句话提醒了新郎刘川,“不是有租来的轿车吗”。李晓此时主动要求帮助新郎去送其它同学,刘川想李晓没有驾驶证而且又喝酒了能行吗?李晓似乎看出了刘川的担心,笑笑说没有事,我以前开过车。刘川没有再说什么。未婚妻小闻担心自己的男朋友的安全,也和李晓一起去送同学了。去的路上相安无事,很顺利的将同学张嘉送到了家中。但是不巧的是,在回来的路上,因天太黑加之自己大意,车子开进了沟里,车子报废了,所幸的是人员没有大碍,仅李晓的眼部受伤。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李晓承担全部责任,并且因其无证酒后驾驶对李晓罚款1000元。
四、协商未果,闹翻脸
车祸发生后,新郎刘川一夜未睡,陪着李晓看伤治疗,新婚之夜就这样在医院里度过了。几天后,租赁公司的人见车辆迟迟未归还便上门找刘川,这时才知道车辆已经报废了。经过双方艰难的协商刘川同意赔偿给对方80000元钱。刘川赔偿后,心里免不得懊恼万分,怎么想也想不通。随后他找到李晓要求李晓给个说法。结果李晓同样也是百思不得奇解,我是好心帮你刘川送人,我自己为此也受了伤而且被罚了钱,你不但不来看我反而还向我要钱。双方为此闹翻脸。
五、对簿公堂,讨说法
刘川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李晓告上了法庭,要求李晓支付自己已垫付给租赁公司的钱。李晓认为自己很亏,不愿意拿钱,双方一再争执不下。原本感情深厚的老同学好朋友大伤和气,生硬的判决无疑只会让双方当事人结下心结,经法官从感情、法理等多方面做工作,甚至做双方父母的工作,李晓终于同意拿出30000元钱给付刘川。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案。
法官点评:无偿帮工在我们现实生活人与人之间,尤其在同学、兄弟、朋友、战友等熟人之间,当在建房、结婚、收割粮食、搬家等方面存在困难时,基于中华民族的善良风俗往往多互相帮助,而不需任何报酬。虽然帮工人不要报酬,但是帮工人在帮工的过程中也需要尽到善良人合理注意义务。本案中,李晓明知自己没有驾驶执照而且喝酒以后驾驶车辆,客观上给被帮工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其本人在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在帮工的过程中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此李晓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同时该案给我们每一个人带来警醒,好心一定要做好事。
万小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