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2008年以来,高邮法院共审结抚育费纠纷12件,调解11件,撤诉1件,此类案件调撤率达100%。该院针对抚育费纠纷对立情绪激烈、对未成年人伤害严重、调解难度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采取四项措施强化此类案件调解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归口专业部门审理

提高专业化程度,将抚育费纠纷统一归口少年庭进行审理;加强专门合议庭建设,选调民事调解骨干充实少年审判队伍;组织针对性的调查研究,系统分析此类纠纷成因、特点和司法对策,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调解工作机制。

二是逐案制定调解方案

抚育费纠纷成因复杂,大多具有诉讼理由以外的深层次根源。该院根据个案特征,在确定未成年人真实状态、当事人真实心态、矛盾真实起因的基础之上,逐案制定调解方案,分别采取针对个案特点的调解渠道和方式,努力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三是实行庭前父母约谈

此类纠纷均源于父母夫妻关系破裂,未成年人父母的态度缓和是解决矛盾的关键性因素。为此,该院规定此类案件承办人必须在庭前约谈未年人父母,倾听双方理由、缓解矛盾冲突,促成双方在抚育子女方面达成共识。

四是加大亲情感召力度

在审理过程中,着力营造血浓于水的亲情氛围,积极引导双方充分阐述、换位思考,促进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充分利用亲情感召力量,从根本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误解积怨,共同为子女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进而彻底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