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政法委书记批示肯定法院依法服务“三保”的工作成效
作者:溧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1-18 浏览次数:493
本网南京讯:去年以来,溧水法院面对复杂困难的经济形势,主动把审判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全力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提供能动司法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党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近日,溧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建专门做出批示:“法院确实做了大量工作,为溧水经济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希望继续努力,为溧水的发展作贡献!”。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深入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司法建议。为增强服务“三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院党组牵头组织各部门在第一时间深入基层联系点和企业,围绕民营经济发展、金融借贷、劳资纠纷以及农村土地流转等内容开展主题调研,形成了6项调查报告分别呈送县领导和有关部门;今年3月,在对去年审判工作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国法院系统首次向社会发布《2008年度审判工作白皮书》,相关情况被最高法院专报转发,获得了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是强化措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先后研究制订服务“三农”11条措施、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活动和按照“三保”要求强化执行工作等实施意见,要求全体干警慎重把握裁判尺度,妥善处理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各类案件。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成立了房地产、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以及道赔案件等五个审判组,实行专业化审理;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措施,设立了诉讼服务、纠纷化解和案件分流等三大职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进一步强化调解工作,先后与县劳动保障、交通管理、妇联、工会等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实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方式,有效提高了案件处理效果。
三是完善机制,为“三保”大局提升服务效果。完善分析研判机制,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健全审判监督指导机制,强化院庭长对涉及经济发展、群众民生以及社会稳定的案件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案件处理的效果;健全综合协调配合机制,自觉加强与政法、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对重大有影响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向人大报告,同时注意做好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努力为“三保”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