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近日,江苏省射阳法院依法审结了李某因修建村级公路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在该法院的积极调解下,陈某、张某、姚某等7名农民工的被拖欠工资在短期内得到了顺利解决。

陈某系本县耦耕镇其林村农民,张某、姚某等人系本县千秋镇民工,2007年??2008年在李某中标承建的耦耕镇其林村至该镇兴耦居委会等路段的村级公路工程上施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李某拖欠上述7名民工工资款38610.07元,并先后分别向7名民工出具了金额不等的欠条7份,陈某等民工多次催讨,但由于工程项目承包人李某称其工程尚未进行结算而毫无结果,陈某等民工遂向该院提起诉讼。

该院受理后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做好调解工工作,案件承办人多次到项目承包人处询问情况,讲解法律法规,并认真做好民工的安抚、息访工作。最终,通过庭前调解,陈某等7名民工与李某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从而使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得到了圆满、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