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阊法院“四举措”为全力清积“护航”
作者:王达雷 发布时间:2009-10-30 浏览次数:417
本网苏州讯:苏州市金阊法院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要求,积极采取三大举措,坚决打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攻坚战。截至目前,该院排查出来的重点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达到了预定目标。
金阊法院积极建立和完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机制,制定明确的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执行积案和涉执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从立案到审结时刻不忘创造条件便利各环节的执行工作;与执行积案的数量和新收案件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明确分配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量化到人,责任到人;严格规定对排查出来的重点执行积案必须在一个月内执结;全力提高执行工作质量,不仅通过人大政协代表监督执行,还通过纪检、审监庭及其他业务庭自查、互查每一起执行案件,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经得起监督,扛得住检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往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