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采取“三服务”措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9-10-30 浏览次数:484
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加强对涉及老年人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推行“三项服务”措施,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开展“瘦身服务”。考虑到老年人大多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专门为老年人开通了“诉讼快车道”。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特点,一般采用简易程序审理,起诉、答辩、传唤、送达等方面都以灵活、快捷的方式进行,简化诉讼程序,充分体现涉老审判的简便快捷。1-10月份采用简易程序审结和执行涉老案件156件。
二是开展“贴身服务”。坚持方便老年当事人诉讼的原则,为老年人优先立案,并准备了老花镜、笔墨、饮水机等用品,针对老年人文化素质偏低、口齿不清、表达缺乏条理的特点,对身患疾病、行动不便、居住偏远的老年人则由法官“上门受理、上门开庭、上门调解、上门兑现、上门回访”,积极为老年人排忧解难,今年1-10月份,该院深入农户家庭开庭审理涉老案件69件。
三是开展“暖身服务”。加大对老年当事人司法救助力度,通过缓、减、免诉讼费用等办法,使经济困难老年当事人的纠纷尽快进入司法程序。加大对涉及老年人权益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尽量实现老年人的权利;对执行不能的,及时采取执行救助措施,保障老年人的正常生活。今年1-10月份,该院受理案件中对案件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3000余元,发放救助资金5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