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然而家住沭阳的陈金却因未尽赡养义务和妻子起了纠纷,并被妻子告上了法院,20091015,这对濒临婚姻危机的夫妻在承办法官耐心的调解下,本来决意离婚的妻子刘荣和丈夫陈金重归于好,手牵着手回家。

刘荣和陈金双方均系同村人,1997年自由恋爱,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生育了一男一女,结婚十余年,双方的夫妻感情都很好,2009820日,因陈金未尽赡养义务,被父母告上了法院,经过法院调解,陈金给付了赡养费用,回家后,妻子刘荣感觉很丢面子,并和丈夫多次发生吵打,1011日刘荣一纸诉状把陈金告上了法院。

20091015下午1510,承办法官利用开庭前的半个小时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从他们的话里得知,刘荣起诉离婚的根本原因竞是因为陈金未履行赡养义务被父母告上法院而引起的,经过法官春风细雨般的悉心调解,陈金也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后在陈金的再三保证下,刘荣放弃了离婚主张,并递交撤诉申请书,至此,原本打算劳燕分飞的两人终于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