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抢夺被判刑 案犯竟是聋哑人
作者:陈琪 发布时间:2009-10-20 浏览次数:602
本网徐州讯:日前,铜山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飞车抢夺案,令人意想不到的“飞车贼”竟是一名聋哑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为被告人聘请手语翻译人员,并对被告人酌定从轻处罚,最后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作案工具钱江100两轮摩托车一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09年5月至2009年7月间,被告人杨某某先后驾驶摩托车到铜山县汉王镇、徐州市云龙区潘塘办事处等地,抢夺作案4起,抢得手机、相机、现金等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2700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