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审判效果,近日,东台法院将案件质量监督范围再度扩大,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对审判人员的庭审能力考评进行常态化管理。

该院通过成立法官庭审能力考评小组,负责法官庭审能力考评工作。每个小组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其它审委会委员、人民法庭庭长、司法能力考评员以及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组成。司法能力考评员由聘请的本院已退居二线的部门负责人、资深法官担任,随时旁听审判人员的庭审情况;聘请的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由相关部门确定人员名单,按需要随时邀请通知其参加法官庭审能力考评。

通过对法官庭审能力的考评,提升了庭审质量,强化了庭审功能,为裁判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奠定了基础。该院全面的质量监督体系保证了案件质量的稳步提升,省高院1-9月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指标通报显示,该院被发回改判率继2005年以来再次稳居盐城基层法院最低,比全省基层法院平均数仍少0.2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