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索债方不当 非法拘禁被判刑
作者:常江红 发布时间:2009-09-28 浏览次数:441
本网徐州讯:近日,江苏省铜山法院判决一起因索债引起的非法拘禁案,分别判决被告杜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8年1月至5月间,杜某单独或与宋某一起向铜山县郑集镇村民李某索要债务,多次强行将李某带至某足浴中心、某度假村等地,将其控制在宾馆房间内向其索要欠款。其中
法院审理认为,杜某、宋某为索要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本网徐州讯:近日,江苏省铜山法院判决一起因索债引起的非法拘禁案,分别判决被告杜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8年1月至5月间,杜某单独或与宋某一起向铜山县郑集镇村民李某索要债务,多次强行将李某带至某足浴中心、某度假村等地,将其控制在宾馆房间内向其索要欠款。其中
法院审理认为,杜某、宋某为索要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