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恋爱甜蜜 分手后上演抢房大战
作者:姚鑫 发布时间:2009-09-07 浏览次数:728
本网连云港讯:张东和林菲这对昔日恋人恋爱时甜甜蜜蜜,分手后几百万的房产却难以分清。为此,林菲将前男友告上法庭,上演抢房大战。近日崇安法院受理了此案。
林菲和张东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中,两人相识,擦出爱的火花。家境富裕的张东有着一份稳定的工作,而林菲毕业之后,一直在自主创业。
与张东恋爱期间,林菲通过张东父亲向他人借款人民币200万元,之后在帐户上提取150万元,部分用于购买了两套房屋。由于张东父子可享受工作单位的住房补贴,故在房屋产权登记时将房屋所有权人分别登记为张东父子名下。后来,林菲将借款200万元归还。然而两人最终分手告终。因感情已破裂,林菲上诉法院,请求确认两套房屋归自己所有,判令张氏父子办理2套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而张东及其父亲出庭表示购买这两套房屋的款项确实是向朋友所借,但房屋产权应归自己所有。当时为了用款方便,该笔借款汇入林菲帐户。除林菲归还了20万元,其余借款均由张家归还。现在林菲称两套住房的借款均由其归还,无证据证明。
诉讼中,张东父亲向法院出具其与朋友签订的借款协议1份,该协议载明:“因林菲开办公司缺部分资金事,甲方向乙方借款200万元;乙方同意通过龙卡划付。”不久,林菲从其帐户取款150万元,以张家名义购买住房。后来,张东父子分别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东父子房屋买卖合同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合法、有效。支付购房款仅是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不能以购房款的来源而确定。林菲称房屋由其出资购买,向张东父亲朋友的借款是由其归还等仅能说明林菲与房屋买受人张东父子之间可能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原、被告双方均主张的借款均由其归还一节,这与本案房屋确权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不予理涉,故驳回司林菲产权过户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