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逃避苦难言 一朝履行天地宽
作者:董正远 陈祚宏 发布时间:2009-08-31 浏览次数:604
本网盐城讯:“今天我要感谢法官,不仅不追究我的责任,反而促使我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使我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可以放心地回老家了,安心的过正常人的生活。”
判决生效后,夏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依法进入执行程序。大丰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夏某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并多次要求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因无力履行,想逃债携全家外出打工,从此音讯全无。因被执行人外出,无法执行,本案被迫中止执行。
2009年,申请人李某打听到被执行人夏某之妻已回到大丰,于是向大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大丰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夏某已经与妻子协议离婚,且其妻已经再婚。大丰法院依据法院规定,追加夏某的前妻作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同时为保证本案的顺利执行,大丰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夏某的居住地,向其亲戚做工作,希望能协助法院做好被执行人的工作。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主动和执行人员联系,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但现在比较困难,希望与申请人和解。经过沟通,被执行人夏某与申请人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15000元了结下余18450元的赔偿债务,致使一起长达9年的执行积案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