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近日,南京中院民二庭向司法鉴定处移送了南京鑫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件,要求选择拍卖机构对企业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司法鉴定处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邀请多方参与了拍卖机构选择的全过程。

南京鑫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10月因资不抵债被依法裁定,并经审计评估,以及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处理破产财产方案,决定将该公司资产进行拍卖。由于该案件标的涉及国有资产,同时又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了保证拍卖机构选择公开、公平、公正,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司法鉴定处决定在省、市法院备选名录中具有A级资质的拍卖机构中采取电脑随机方式确定两家机构进行联合拍卖。本次随机摇号除通知破产清算组、相关债权人以及本院纪检人员到场外,还特别邀请了特邀咨审员胡玲临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