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法院铁心桥法庭五项措施规范司法获好评
作者:南京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8-20 浏览次数:450
本网南京讯:日前,为进一步突出“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指导思想,由市法院审管办牵头,协同本市十家基层法院,组成评查组对全市十个人民法庭今年第一季度的民商事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评查结束后,市法院发出的专项评查报告对该庭的规范司法工作给予肯定,认为该庭审理的案件法律释明工作到位,法律文件送达手续齐全,裁判文书符合规范,诉讼费收退费手续符合规定,卷宗装订整齐美观,在评查过程中受到评查组人员的一致肯定。这一高度评价是对铁心桥法庭各项工作的褒奖,该庭历来坚持规范司法,在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一是规范送达程序。该庭要求充分贯彻“一审一书一送达”,审判人员应着制服、表明身份,不在办公室接待当事人。在应诉送达中,倡导承办人员参与,庭前了解当事人意见;向当事人送达书面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将重要的部分进行口头解释;制作规范的应诉笔录,及时记录当事人的自然情况、答辩意见、调解意向等,为下一步案件处理做好准备。在文书送达中,告知当事人下一步诉讼权利、收退费规定、申请执行的程序等;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便于掌握案件下一步趋势。
二是规范保全程序。法庭对保全等强制措施采取谨慎态度,所有保全及解除保全申请必须通过庭长审核,相关的申请书、担保材料、保全内容、保全费交纳情况一一核实后,由庭长报请分管院长批准方可实施。严禁审判人员私自保全、解除保全或有超标的保全现象发生。
三是规范裁判文书审核程序。严格执行上级法院的要求,对于每份裁判文书都印制签发单,由承办人员制作、书记员校对、庭长审核后才能送达。合议庭案件严格执行合议规则,充分尊重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对于有争议的案件及时召开庭务会,做好记录,尊重庭长意见;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群体性案件、涉府案件和争议较大的案件由庭长向分管院长报告。
四是规范诉讼费收退费。法庭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张贴在醒目位置,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主动告知当事人相关的退费规定和手续,做到规范退费、及时退费,严格审查收款人的权限并要求其出具收条入卷。
五是规范归档工作。法庭在归档工作上对两名速录员进行了专门培训,要求其工作做在平时,案件结案时注意检查有无遗漏的材料或签字。卷宗归档要求及时,装订要求美观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