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今年已经快40岁了,由于自己身患糖尿病,婚后多年一直无法怀孕。可是她没想到,丈夫会因此将她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2001年,赵某与李某结婚,可就在两人准备要个孩子的时候,赵某被查出患有糖尿病,属于Ⅲ期,即早期糖尿病肾病,不适合怀孕。为了能生个健健康康的宝宝,李某带着赵某四处求医,病情虽然得到了控制,但医生告诉他们,糖尿病并没有彻底根治的方法,以赵某的病情来看,今后是无法生育的。可是李某并不放弃,他相信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赵某的病是一定可以治好的。转眼十几年过去了,李某已从当年的小伙子变成了中年男人,一心想要一个孩子的李某终于失去了耐心,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李某这么多年来坚持为赵某治疗,说明李某对赵某的感情是很深的,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于是做李某的思想工作,劝导李某以夫妻感情为重,珍惜两人十几年来的感情,孩子的问题以后可以通过收养等方式解决。在法官的多次努力下,李某最终放弃了离婚的想法,并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调解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