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替朋友担保 被判偿还后悔不已
作者:宝法 庄志 发布时间:2012-09-12 浏览次数:283
张某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可银行的一张贷款催收通知书打破了他本该平静的生活,这时他才想起曾经为朋友担保过,现在银行是向他要钱来了。
2009年3月的一天,张某接到朋友李某的电话,让他带着身份证到银行来一趟,有事请他帮忙。张某立刻赶到银行,到了银行李某对张某说自己想向银行贷款3万元做点生意,现在就差一个人担保了,手续都差不多了,只要张某签个字就行。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张某,签了合同后如果李某不还钱,自己要代李某承担还款责任的。李某在一旁拍着胸脯对张某说大家朋友一场,肯定不会害他的,请张某担保只是走个形式,并承诺一定会及时还的。有了李某的保证张某放心地签了字,可是2011年贷款到期后,李某并没有及时还款,后来还玩起了失踪,银行便向张某索要。张某认为当时自己只是碍于情面做了个担保,自己一分钱也没拿过,不能真让自己还钱,最终两个人都被银行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向银行借款后,理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其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应负相应的民事责任。张某为李某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应对李某所欠债务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判决李某偿还银行贷款3万元及利息,并由张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