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出台两个《办法》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作者:王洪 发布时间:2009-07-14 浏览次数:510
《干警违法纪律制度惩处办法》列举了违反工作纪律、审判纪律、车辆管理、审判综合楼管理等四大方面28中情形的惩处范围,重点加大对干警接待当事人态度、粗暴不文明、集体活动不遵守纪律、上班在岗不尽职、审判活动不规范的处理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如触犯党纪政纪的,给与党纪、政纪处分;另外,还将给与20-2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明察暗访奖惩办法》列举了严肃审判作风、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司法礼仪、遵守各项禁令、约束业外行为等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对违反要求被区级以上有关部门明察暗访通报的,分别给与责任人200-800元、所在部门负责人100-4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同时视情节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全年评先受奖资格等处理。
该院两个《办法》在规范干警各种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督查力度。每周由值周院领导带领政治处、监察室、行装科同志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全院干警开展督查;如督查组未尽到督查职责而被上级明察暗访发现并通报的,将给与督查组每人一定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