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后经常参加赌博,为此夫妻经常发生矛盾,也曾因丈夫的阻止,遭受妻子利器戳伤,无望的丈夫考虑夫妻无法共同生活,遂提起离婚诉讼。近日,射阳法院对该起离婚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丈夫黄某与妻子朱某于200119日登记结婚,20021126日生一男孩。婚初原、被告夫妻感情尚可,后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妻子屡次参加赌博,双方为此多次吵打,致夫妻关系不睦,也曾因丈夫阻止妻子参加赌博,而遭受妻子用水果刀戳伤。对妻子多次劝说无果的丈夫遂诉讼来院,要求与妻子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系合法婚姻关系,婚后生育一子,双方理应互敬互爱,共建幸福和睦家庭,但双方因生活琐事、被告屡次赌博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不睦,可确认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理由成立,应予支持;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对原、被告的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小孩应由原告生活为宜,原告不要求被告贴补抚育费,不违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遂作出原被告离婚;婚生男孩随原告生活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