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无锡南长法院在清积案专项活动中,坚持清积活动和制度建设并重,着眼于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探索,巩固全省、全国上报积案执行率100%的清案成果。

一是规范分案。以案件执结为分案的主要依据,以排序分案为补充,对案件的分配采取循环和轮空相接合的方式确定。此举进一步激励了干警的工作斗志,调动了全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建立科学、合理、优化的分案体系。

二是规范流程。多措并举严格规范超限执行,及时发现、纠正各种消极执行行为,凡超三个月未结案件由执行长在执行例会上当场检查卷宗并限期执结。对无正当理由超过案件执行期限或在执行期限内未能穷尽执行措施的案件,由局长进行案件警示,如仍不能执结的,坚决换人执行,并扣除已结案件一件。

三是规范结案。对可恢复性终结案件,必须做到措施到位、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并将可恢复性终结案件引入对各承办人的考评中。严格控制结案时间,提高执行效率,对结案时间以分管院长审批为准,杜绝提前或拖后报批。对于结案卷宗严格装订顺序后再报批,做到不理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