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与苏州中院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作者:陈亚玲 发布时间:2009-06-24 浏览次数:613
本网苏州讯:日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人大法学院)与苏州中院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人大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和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兆伟出席签约仪式并代表双方签署协议书。
经协商,双方决定设立“合作协议委员会” 负责合作的各项工作。该合作协议委员会分别由人大法学院副院长
人大法学院领导林嘉、龙翼飞、肖中华、郭禾、齐晓丹,苏州中院领导凌永兴、沈燕虹、曹忠明、王侃、钟鸣苏等参加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