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日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人大法学院)与苏州中院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人大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和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兆伟出席签约仪式并代表双方签署协议书。

经协商,双方决定设立“合作协议委员会” 负责合作的各项工作。该合作协议委员会分别由人大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担任甲方主任、苏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凌永兴担任乙方主任。今后双方将在法官培训、法官进修、学生实践基地提供、毕业生招录、专家咨询、疑难案件讨论、学术讨论、系列讲座等方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全面开展交流与合作,旨在进一步提高苏州中院的审判能力,提高人大法学院法学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人大法学院领导林嘉、龙翼飞、肖中华、郭禾、齐晓丹,苏州中院领导凌永兴、沈燕虹、曹忠明、王侃、钟鸣苏等参加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