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日前,江苏省邳州法院审结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张伟某,2000928曾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刑满后200856月间,被告人张某在家中利用电脑播放观看“法轮功”宣传品《新唐人全球华人春晚2007VCD碟片,并利用其弟弟张某某电脑从互联网“法轮功”网站下载“法轮功”文章,后打印“法轮功”传单。2008529日晚,被告人张某到张某某家中,用张某某的电脑从互联网“法轮功”网站下载“法轮功”宣传单,复制后刻录VCD光盘三张。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法轮功”为邪教,仍利用互联网下载邪教信息、制作邪教宣传品,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告人张某曾因邪教违法犯罪受到刑罚处罚,后仍不思悔改,主观恶性较大,可酌情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从互联网下载邪教信息的次数和制作邪教宣传品的数量较少,未向社会传播,危害性相对较小,犯罪情节较轻,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