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专题活动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6-15 浏览次数:774
本网讯:省法院为大力提升审判人员业务素质,促进法院审判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全省法院的联络工作深入开展,决定从6月到11月,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专题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给予大力支持,并对配合法院共同组织实施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专题活动做出具体安排。专
题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主要由各级法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活动基本情况;提供法院开庭排期信息,为人大有关部门选择旁听案件提供便利条件。实施阶段,全省各级法院按计划组织实施旁听庭审活动。总结阶段,省法院将根据代表评议意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订整改措施,专题报送省人大常委会。
专题活动重点:一是突出机制创新。专题活动以“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为主题,旨在通过人大代表到庭旁听评议庭审,拓展法院联络工作渠道,促进法院审判工作质效,同时进一步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认识和支持,进一步创新人大监督机制。二是突出活动主体。此次参加旁听评议案件庭审专题的主体为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全省各级法院邀请同级人大代表的同时,还将邀请一定数量的辖区上级人大代表参加活动,尽可能让辖区内的代表都能参加到活动中来,切身感受法院工作。三是突出活动内容。活动中,各级法院将把一些重大的、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及民生以及涉及法律援助的和有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的一、二审及再审各类案件作为旁听庭审案件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针对今年经济形势变化的特殊情况,全省法院将重点安排人民法院服务“三保”的典型民商事案件提供给代表旁听。四是突出旁听评议活动的形式。旁听庭审活动分为组织旁听和随机旁听两种形式。组织旁听由相关法院自行选择案件,邀请代表旁听。随机旁听在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开展,由同级人大从开庭排期公告中随机选择案件,提前10天通知法院联络部门。两种形式的旁听评议,省法院、全省各中院不少于4件,基层法院不少于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