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中法院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开展创建“无讼社区”的调研和推动工作,并积极争取市政法委和综治委的支持,由市综治委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无讼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综治办、法院、司法局以及各镇(区、街道)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协调和指导全市创建“无讼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二是明确创建标准。创建“无讼社区”的标准是:社区(村)在年度内不发生民事诉讼案件(民商事合同纠纷诉讼案件除外);不发生刑事自诉案件;不发生民事执行案件。三是创新工作举措。法院在全市所有社区(村)设立诉讼服务点,派驻法官提供司法服务;将“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体系,由综治办组织定期通报和年度考核验收。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矛盾纠纷大排查机制、矛盾纠纷研判预警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五项机制,着力推进“无讼社区”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