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6月8日上午,一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来到京口法院,代表各自单位的领导及单位的全体职工,向京口法院表达了深深的谢意,对该院法官端午节不休为解决企业货款纠纷的服务精神和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这是该院为尽力消除金融危机给辖区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强化服务意识,端午节不休,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金融危机引发的拖欠九十万元货款案,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
镇江某阀门设备有限公司(简称阀门公司)与江苏某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生物公司)是长期的生意伙伴。受金融危机影响,阀门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同时也担心生物公司因金融危机影响可能无法偿还所欠货款,于是在2009年5月27日端午节的前一天向京口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生物公司偿还货款90余万元,同时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为使阀门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京口法院当天即依法查封了生物公司的银行帐户,冻结了生物公司的银行帐户存款26万余元。生物公司得知帐户被冻结后,随即向法院提出解冻要求,称该款是企业经营生产急需资金,如不能起用,将严重影响生产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针对这一情况,案件承办人主动放弃端午节休假,在三天的假期内先后十余次召集当事双方协商调解,于情于理于法地分析案情及形势,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阀门公司同意解冻,以解生物公司燃眉之急,生物公司承诺在今后的几个月内分期支付阀门公司货款。5月31日,节后一上班,承办人即通知双方到庭,正式签订了调解协议,民事调解书当庭送达后,随即到银行解除了对生物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