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525,大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由全国人大批转、省高院督办的执行信访案件,申请执行人孙某(滨海县人)专程向该院送来锦旗深表谢意。

孙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经大丰法院主持调解于20081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于2008330日前给付孙某人民币6500元;如王某逾期履行,则加付人民币500元。约期届满后,王某未能自觉履行,并长期在外,孙某于20084月提出执行申请。

大丰法院执行过程中,王某下落不明,家中长期无人,该院依法查封了其房屋。孙某误以为法院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故意拖延执行,便不断向相关部门上访。该院向孙某解释说明情况,并几次带其到王某所在村组走访了解,在确认王某下落不明后,孙某对以往的过激行为深感内疚,并表示今后不再上访。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中,大丰法院将此案列为执行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协执网络作用,积极寻找王某下落。522,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获悉王某最近可能回家收麦,遂启动执行应急机制,组织力量于次日凌晨4时许赶赴王某住处,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525日上午,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让其亲属代为履行了全部给付货款义务,此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