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院少年庭学习贯彻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关于少年法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作者:扬州中院 发布时间:2009-05-20 浏览次数:353
扬州中院少年庭学习贯彻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关于少年法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本网扬州讯 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党组会议上作出了“少年法庭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重要指示,王胜俊院长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少年法庭工作必须贯彻“坚持、完善、改革、发展”“八字”方针,切实做到“六个加强”,即切实加强对少年法庭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少年法庭机构设置,切实加强对少年审判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切实加强对少年法庭工作的指导,切实加强少年法院的改革探索,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探索。
扬州中院少年庭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王胜俊院长的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省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试行)》的要求,提出了贯彻措施:
一、要继续认真学习王胜俊院长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将王胜俊院长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少年法庭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要切实贯彻“坚持、完善、改革、发展”“八字”方针,推动少年法庭工作的健康发展。要在“八字”方针的指引下,强化创新创优意识,不断探索研究少年法庭工作,提高少年法庭工作水平。
三、要强化审判质效意识,公正高效地审理好各类少年案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要不断探索少年案件审判规律,促进少年案件审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四、要加强对少年审判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不断完善少年司法制度。针对案件审理中出现的证据审查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尺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少年审判工作顺利健康开展。
五、要加强对全市少年法庭工作的指导,提高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整体水平。统一全市法院少年案件的执法指导思想和执法标准,提高全市法院少年法庭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