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下法院延伸服务密切协调 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09-05-15 浏览次数:404
本网南京讯:在委托鉴定拍卖工作中,南京白下法院立案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意识,努力为当事人提供简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如原告张美琪诉被告朱静、朱祥喜、中国平安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张美琪因交通事故造成脑外伤后遗症、继发性癫痫、右侧面瘫、颈椎病等,行走、洗澡、穿衣、用厕等日常生活均难以自理,需要依靠专职保姆和轮椅辅助。审理中,经其申请,白下法院立案庭曾委托金陵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情因果关系、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但张美琪对鉴定结论不满,多次来院闹访,并准备到鉴定部门自焚。近日,张美琪又向法院提出营养期限、误工期限、护理期限及有关费用的司法鉴定申请。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考虑到张美琪生活、行动不便等实际困难,白下法院立案庭在对其进行教育、疏导的基础上,为其开辟了司法鉴定的绿色通道。经及时联系、沟通,在审判业务庭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时,立案庭分管庭长和鉴定督办人即提前介入,现场办公,将案件移送、立案审查、机构选择,信息输入等工作集中在当天完成,既方便了案件当事人,又加快了委托鉴定进程,受到了当事人和审判业务庭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