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法院结合实际,重点采取五项措施,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开展“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通过举行升旗仪式、法官宣誓、集中整训、播放红歌、缅怀革命先烈、举办读书节、专题论坛和演讲比赛、观看纪录片等,做到每个月都有活动,引导干警深刻领会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今年被省高院命名为第二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推进“大改革”,优化司法质效。着眼长远、拓展思路,推进诉前司法鉴定、民事简案速裁、文书集中送达等司法改革,大大提高了诉讼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满意度,已连续四年被评为区“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和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先进。

 

落实“大走访”,践行司法为民。结合开展“三解三促”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由院领导带队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当事人家中,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把诉讼服务中心作为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努力为当事人营造温馨、和谐、舒适的服务环境,连续两年被省高院命名为示范点。

 

集中“大整改”,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开门纳谏活动,加大对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制作廉政展示牌。利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督,用“无情”的电脑代替“有情”的人脑。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在任前、重大节日前善意主动提醒,对经常有群众投诉的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人员有的放矢重点提醒。连续五年未发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构建“三项”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在全省法院进行了交流。

 

组织“大练兵”,提高司法能力。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调研能力为重点,以“两评查”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争创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活动,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提高。今年两名干警分别被区委表彰为“十佳勤廉标兵”、“十佳青年标兵”,三名干警受到省高院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