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华山法庭调解案件注重回访扩大办案效果
作者:李传宝 发布时间:2008-12-17 浏览次数:397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华山法庭在有效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注重做好对已结调解案件的回访工作,以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为了扩大调解案件的效果,该院对调解的案件不是一调了之,而是建立调解后的延伸工作,坚持回访制度。法庭规定对调处达成协议的矛盾纠纷案件,要及时回访,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对方反映后,法庭则及时召集另一方当事人做好工作,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提示,催促其履行协议;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案件的当事人经常走访,了解情况,避免再起纠纷,有效的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华山法庭对调解案件实行回访,提高了当事人的自动履行能力,扩大了调解办案的效果。今年以来,当事人自动履行率明显提高,达到60.5%,与去年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