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购买抢手机 摆阔炫耀露马脚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8-12-01 浏览次数:997
本网徐州讯:丰县一无业青年梁仁旭窜至手机店内抢了两部手机,得手后大肆摆阔炫耀,结果得意忘形露了马脚。近日,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梁仁旭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梁仁旭平时游手好闲,看到同龄人打手机很是羡慕,而自己却囊中羞涩,于是便打起了抢手机的念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仁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