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诉调对接工作的顺利开展,并确保诉调对接能够深入和不断推动,确保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有效对接,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徐州市贾汪区司法局、徐州市贾汪区总工会、徐州市贾汪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市贾汪区消费者协会、徐州市贾汪区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徐州市贾汪区委员会八家单位联合成立了“徐州市贾汪区人民调解工作室”,该工作室于20081128正式挂牌启动。

“人民调解工作室”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人民法院设立的调解组织,在人民法院的组织、参与和指导下,从事诉前调解、委托调节、协助调解以及诉讼调解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室”由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确定人选,共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立在贾汪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及大吴、塔山两个派出法庭的立案大厅,该工作室选任了三名调解员和八名特邀调解员负责日常工作,并由法院和司法局指定的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

为了更好的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室”,使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上述八家单位还共同制定了“人民调解室工作规范”,对“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案件的范围、流程和调解员的行为规范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同时规范还明确了调解协议的效力,即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

2008121,各位人民调解员正式上岗,人民调解工作室正式参与各类案件的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