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行政案件诉前协调效果好
作者:顾凤涛 发布时间:2008-11-18 浏览次数:525
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积极探索行政案件诉前协调,诉前协调坚持自愿、便捷、合法原则,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行政争议,均可诉前协调。今年下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34件,其中经诉前协调以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就有13件,占38.2%,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较去年同期下降8.3天,撤诉率同比上升了15.2个百分点,既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