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场官司 两次亲子鉴定 一场析产诉讼引发的争议
作者: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1-17 浏览次数:1321
本网苏州讯:卫军(化名)今年16岁,但小小年纪的他已经跟随母亲在法院几进几出,在四年的时间内经历了三场诉讼、两次亲子鉴定,这一切来源于卫军的神秘身世……
离婚诉讼
2004年6月,卫军的母亲许香妹前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父亲卫建勤离婚,请求法院将儿子卫军判给自己。在法庭第二次庭审中,母亲许香妹向法庭提出卫军并非卫建勤的亲生子,被告卫建勤得知后非常愤怒,但是对于该事实表示认可,许香妹与卫建勤均认为没有必要进行亲子鉴定,两人很快达成了离婚协议,卫军归母亲许香妹抚养,并且卫建勤不支付抚育费。
析产诉讼
2007年11月,卫军的法定代理人许香妹代理卫军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析产诉讼,要求继承卫建勤的财产,一套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莲花小区的房屋。许香妹称,2002年苏州工业园区进行大面积的拆迁安置,卫军及父母、祖父共计四口分得莲花小区的房屋一套。2004年9月,其与卫建勤协议离婚,儿子卫军跟随自己在外租房居住。现卫建勤病逝,请求法院对卫军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进行分隔,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析产诉讼的被告为卫建勤的父亲卫宗根,卫宗根接到法院的传票时目瞪口呆,立即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称许香妹和卫建勤办理离婚诉讼时亲口承认卫军不是卫建勤的亲生儿子。现在儿子卫建勤去世了,许香妹居然带了卫军前来分割遗产,还将自己告上法庭,这是从情理和法律上都说不过去的,申请园区法院对许香妹与卫建勤的离婚诉讼材料进行调查取证。
法院经调卷发现,许香妹对于卫军身份的承认部分在庭审笔录中加以记录,但是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中对于该事实部分未作阐述。许香妹对于自己曾承认卫军不是卫建勤的亲生儿子并没有否认,她向法院承认自己在离婚诉讼中撒了谎,当时这样说的原因在于想早日和卫建勤离婚,并且这样就可以拿到儿子卫军的抚养权。
法院的审理陷入了僵局,因为根据我国民诉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认可,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本案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首先许香妹对于卫军身份的承认并没有经过法院的裁判文书加以确认,其次许香妹对于儿子卫军身份的承认不能免除其举证义务,而证明亲子关系最权威的莫过于做亲子鉴定。但是卫建勤已经去世,并且卫建勤的家人对于原告的抵触情绪非常大,做亲子鉴定的难度很大,案件的审判工作出现了“瓶颈”。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园区法院法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发现卫军在2005年还有一场抚育费的诉讼,而调取这本案卷后,令人吃惊的是,抚育费诉讼的被告并非卫建勤,而是一名叫李志的男子,这个人又是谁呢?
抚育费纠纷
2005年8月,卫军的法定代理人许香妹起诉一名叫李志的男子,称卫军为李志的亲生儿子,要求被告李志承担卫军的抚育费用至卫军独立生活止,并向法院提出了做亲子鉴定的申请。虽然李志拒绝了做亲子鉴定,但经过法院的多次调解,被告李志在庭审中承认卫军是他的亲生儿子,愿意一次性支付卫军抚育费72000元。
法院在对离婚诉讼与抚育费诉讼综合分析后,对析产诉讼的原告卫军法定代理人许香妹多次开展调解工作,许香妹同意撤回对卫宗根的析产诉讼,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