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是一名人民教师,工作勤勤恳恳,多年来的努力执着让他获得了领导的赏识,将其从乡镇中学调入市区中学任教,但王强却有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癖好——喜欢对女学生“动手动脚”,以获得性刺激。

 

一日,王强将班级上的女生李静叫到家中补课,趁着妻子和儿子外出的机会,将李静按在床上强行搂抱、亲吻,遭到李静的反抗,王强悻悻地结束了这次补课。第二天晚自习时,李静的同桌张雅见李静心情低落,便追问原因,李静将在王老师家的遭遇告诉张雅,张雅鼓励李静报警,李静不敢,张雅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110,李静鼓起勇气接过张雅的手机诉说了被老师强制猥亵的过程。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学校进行调查,王强不知从哪里知道事情已经败露,偷偷找到李静,责问李静为什么把事情闹大,正巧被民警看见,配合调查的校长将王强劝回家。当晚,民警将王强从其家中带至派出所调查,王强如实供述了强制猥亵李静的犯罪事实,并交代了其趁解答问题的机会,在办公室强行搂住课代表赵莉的腰部,并摸其臀部的事实。

 

最终,王强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庭审结束后,王强面对赶来探望自己的妻子,泣不成声,并请妻子转达自己对14岁儿子的歉意,自责不配做个父亲,不配做个丈夫,不配做个儿子,正是因为自己的肆无忌惮,才亲手毁了自己的幸福家庭,毁了自己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