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建湖法院紧紧依靠县委领导、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在县国土、建设、农林、财政、地税、信访等多部门的全力配合下,近日成功化解了一起法律关系复杂、利益主体众多、当事人多次赴京上访的执行案件。

1999年元月,建湖县鑫星机械厂因经营之需向该县高作镇王某等73户农民合计借款1426600元。此后,因该厂经营不善未能按期偿还,73户农民于2001年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保全了在建的鑫星机械厂商业楼门面房12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开发商汤某以商住楼是其全额垫资为由,将其中的10间门面房低价出售,购房户以支付对价为由,拒不让房,并先后13人次赴京上访。73户申请执行人担心债权难以实现,也多次结伙到有关部门群访。

为妥善化解这起重大涉执群访案件,建湖法院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案情。20067月,成立了由县政法委牵头、法院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鑫星机械厂执行工作协调小组。法院首先将未出售的2间门面房作价48万元依法裁定给申请执行人,协调小组工作人员分头对另10间查封房购房户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让每户再出资5万元后允许合法入住,再由政府垫资在商住楼北侧一块空地上建10平方米车库24间出售,扣除成本后注入执行标的款,最后缺口28万元由法院协同各相关部门为商住楼各户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从政府应收取的税费中经县长特批28万元予以解决。该案历经2年多时间,建湖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羊维达先后主持召开协调会16次,政府相关部门20多人脱岗协助法院执行,使该起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案件的各方利益主体对最终处理结果均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