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五法促陪审
作者:倪其亚 发布时间:2008-10-30 浏览次数:705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睢宁法院建章立制入手,推动人民陪审工作的有效开展。截止
加大业务培训。为使人民陪审员具有履行职务的业务能力,该院每年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年对人民陪审员的定期培训不少于2周。平时以旁听庭审、以会代训、庭审观摩、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
注重发挥特长。根据陪审员的不同职业、业务特长,分配不同的参陪审案件,以发挥其专业知识优势,使人民陪审员能够准确把握庭审方向和重点,提高审判质量。如该院两位医疗专家陪审员,一直参与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案件的审理工作,其深厚的专业水平对该院审理该类案案件起到很大作用,所审的案件无一件发重审、改判。
建立职务保障。对陪审员的工作权利予以充分的尊重,对审判进程的确定,庭审方向、庭审的重点,事先都与陪审员进行沟通,开庭前五日内通知阅卷,提供必要的法律资料,既保障陪审员参审的权益,又增加了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
提高激励标准。该院在经济困难情况下,仍然大幅度提高陪审员参审案件的交通保障和经济补助标准,免除他们履行职务的后顾之忧。对于参审质量好、群众评价高,该院还予以一定精神和物质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