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切实采取措施预防当事人过激行为
作者:赵克 发布时间:2008-10-16 浏览次数:564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当事人采取过激行为催逼法院满足其要求的现象有所上升。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化解当事人采取过激行为,有效地避免了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
一是公正办案,公开审理。让当事人全面了解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特别是法官积极为他们解决问题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
二是定期排查,早做工作。对可能出现过激行为的案件当事人,定期排查,提前做好说服疏导工作。在坚持公正执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做到不推不拖,不乱表态,以免引起涉诉上访或给下一步工作带来不利。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则及时说明原因,讲清道理。
三是制定预案,防范未然。对当事人可能出现过激行为的案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对已出现过激行为的当事人,及时研究相关案情,了解其个人及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缓解工作;对采取强制迁出房屋等重大执行措施的,事先将被执行人家庭成员身份、性格等情况了解清楚,提前制定执行预案。
四是领导带头包案,化解信访难案。实行院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制度,对于复杂疑难、难以及时解决的案件,由分管院领导及时出面做工作,消除当事人的偏见或误解;对无理取闹的当事人,则依法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