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开庭,六次调解,拆除亲情藩篱
作者: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9-11 浏览次数:273
“以后,我们既能和妈妈在一起,也能和爷爷奶奶在一起了”,刚刚经历了丧父之痛,现在又因为母亲与爷爷奶奶的分家析产纠纷而难过的小姐弟俩在电话里终于开心的笑了。这是相城法院少年庭法官孙明在对自己办理的一件分家析产案件进行电话回访,之后他还将进行实地回访,确保矛盾纠纷不反复,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是两名被告的儿媳妇,原告丈夫意外去世给原、被告都造成了沉重打击。现在原、被告又因为生活矛盾闹上法庭要分家析产,对这个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对于老年丧子的两名被告,是不是能经受住这样接踵而至的打击实在难说;对于幼年失祜只有8岁和5岁的孩子们,再经历一次家庭变故一定会产生不利影响。”基于这些考虑,孙法官经过3次开庭、6次调解,讲情、讲理、讲法,终于让剑拔弩张的双方相互取得了谅解。“家庭纠纷往往很琐碎,同时又很复杂,因为当事人之间通常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人,如果没有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那么很可能发生矛盾反复甚至矛盾升级的情况”。在当事人撤诉以后,孙法官又对双方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双方的思想动态、矛盾化解情况、义务履行情况以及实际困难等,并有针对性的给出建议和帮助,实实在在的化解矛盾,实现家庭和谐。
近年来,相城法院不断加强家庭纠纷的调解力度,与此同时,特别重视调解工作的实际效果,保证纠纷不反复,更不能升级。一是专设调解办公室,指导全院调解工作;二是总结调解经验,组织法官调研业务培训,总结、推广诉讼调解经验和调解技巧;三是进行无缝调解,初步确立了借助社会力量调解、人民调解窗口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等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的格局;四是推进“诉调对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调解协议,及时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予以确认;五是回访督促履行,保证当事人及时自觉落实调解协议内容。据初步统计,今年1到8月,相城法院家庭纠纷案件调结208件,调解结案率达到78.1%,调解结案的案件未发生一起不履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