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三邀请”
作者:曹川 发布时间:2008-08-27 浏览次数:716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在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过程中坚持“三邀请”,努力实现巡回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院的“三邀请”即对每一起巡回开庭审判的案件,尤其是涉及群体利益案件、集团诉讼案件、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坚持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防止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争取案结事了;坚持邀请案件纠纷发生地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充分听取陪审员的意见,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重要作用,在坚持依法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同时,兼顾法与理的统一;坚持邀请纠纷发生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干部、司法所、基层民调组织负责人参与调解,促成调解,提高案件的调解率,争取把每一起案件办成和谐案。
上述措施实现了巡回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目前该院巡回审判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62.3%,上诉案件明显减少,没有出现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