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盐城亭湖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全力加强司法警察工作,有效提高了司法警务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一、建章立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亭湖法院针对司法警察工作的特点,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了分化、细化,要求每位警员都要牢记自己的职责和各项制度,坚持按照《内务条令》、《执法行为规范》及“四项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在执行任务中,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今年以来,该队已押解人犯500余人,参与案件强制执行百余件,处置突发事件十多余起,都圆满地完成了任务,无任何差错。

二、刻苦训练,不断强化自身素质。亭湖法院坚持以《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标准,突出以擒敌、格斗、射击、捆绑等法警必须具备的基础、难点、重点科目为训练内容,利用院训练馆跑步机、砂袋、拳套、单双杠等训练器材,加强体能训练。同时定期进行擒敌拳、警棍术、队列、押解、看管、值庭、安检等项目训练,着力提高司法警察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合理调配,最大程度发挥法警的作用。亭湖法院针对本院的实际情况,实行法警驻庭制度,为四个人民法庭和执行局配备了专职法警,负责日常的人民法庭的安全保卫和案件执行工作。在遇有重大执行活动或突发事件时,驻庭法警由法警大队统一调配,保证整体的战斗力。通过这一分一合,有效地发挥了司法警察在审判、执行工作的作用,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配强装备,有效提高战斗力。亭湖法院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安装庭审安检门,通过技术手段保证安检的效果,有效防止了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审判区域的秩序和安全。奥运会前,亭湖法院又拨出专款,为司法警察配备单警装备,提高法警单兵作战能力,以应付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