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为哥哥“两肋插刀” 法院裁定撤销案件
作者:袁坚 庄莉莉 发布时间:2008-08-26 浏览次数:1370
本网无锡讯:哥哥生意上吃了“哑巴亏”,37万余元的材料费迟迟无法追回。弟弟“挺身而出”,冒哥哥之名提起诉讼,结果真身被识破,无锡北塘法院依法撤销其起诉。
赵某是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张刚则是某钢材加工工厂的业主。两人一直有生意往来,彼此私交不错。
其实两人形式上签订的是线材加工协议书,却没有任何加工合作,有的只是购销关系。然而两人的这次合作并不“愉快”,赵某的建筑公司因缺少资金,导致其承建的工程不得不中途停止施工。而建筑公司欠下张刚的货款也因资金紧张被占用了。此后,张刚曾多次到建筑公司催讨上述款项,但每次都是同样的答复:公司人事变动,赵某调任其它岗位,公司要核实账目后才能作决定。一拖再拖,至今张刚分文未拿到。
想到生意上的长久合作,张刚不想撕破脸皮,只好忍气吞声。弟弟小化可咽不下这口气,偷偷瞒着哥哥“挺身而出”。以哥哥的名义签了诉状、律师的委托书,还声称是哥哥口头授权委托。
再严密的部署也会露出“马脚”的,承办法官发现了这个冒名的“张刚”,小化也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和冒名的事实。由于诉讼材料中所有的签字都不是哥哥本人的签字,也没有哥哥本人的书面委托,北塘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撤销这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