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日前,无锡惠山法院前洲法庭灵活运用“办案联动机制”,在镇妇联、司法所及当地村委的积极配合下,合理利用办案信息平台,及时把握调解时机,使一起时间跨度大、审理难度大的矛盾易激化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刘某某于1992928登记结婚,1992101生育一子。2004年起陈某某患病,200611月经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0691双方至无锡市惠山区民政局签订了自愿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手续。后陈某某以自己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系受胁迫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自愿离婚协议无效,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过程中,一方面,刘某某申请对陈某某是否患有精神分裂症进行鉴定,但未足额缴纳鉴定费用,另一方面,陈某某数次在法庭寻死作活,无故纠缠。因双方在诉前有诸多积怨,陈某某离婚后未分得房产一直在娘家居住,双方矛盾始终十分突出,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此案成为一时难以解决的棘手案。

针对这起特殊的析产纠纷案件,前洲法庭高度重视,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下判,而是从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及时启用办案联动机制,与镇妇联、司法所及双方所在的村委进行沟通,有分有合地从多个层面展开工作,为案件的顺利解决做好铺垫:考虑到离婚后女方生活困难,在依法严格审查的前提下,法院减免了相关诉讼费用,妇联及村委为其办理了低保手续;针对女方的求职意向,镇妇联负责同志主动为其安排工作机会;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调处纠纷的优势,多次上门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委负责同志积极配合,从情理出发过细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与此同时,承办法官耐心细致、锲而不舍,深入田间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反复深入的说服教育。

在多方参与,群策群力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被承办法官及其他参与同志认真负责、尽责尽力的态度所折服,态度有所缓和,表示可以进行协商。看到事情有所转机,承办法官及时制定调解方案,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在离婚协议的基础上,由刘某某一次性给付陈某某人民币73000元,双方无其他纠葛。至此,这起棘手难解的案件划上了圆满句号。